在古埃及,曾经取得了辉煌的医学成就,甚至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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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古埃及医学在卫生方面有很大进步,可以说已有社会医学雏形的存在。对于掩理尸体有详细规定;对于清洁居室、正常饮食、两性关系均有严格规定,所以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完全由披有
古埃及医学在卫生方面有很大进步,可以说已有社会医学雏形的存在。对于掩理尸体有详细规定;对于清洁居室、正常饮食、两性关系均有严格规定,所以埃及人的日常生活完全由披有宗教外衣的条文所约束。埃及医学也如古代巴比伦医学,是经验理性主义和神秘主义的结合,这为日后进展到科学医学莫定了可贵的基础。
一、在埃及医学中,卫生法规和宗教条文常难以区别
有许多合乎卫生的条文,实际是来自魔术观念和教徒仪节。例如关于屠宰食用动物的法规,首先由祭司检查是否可以供祭祀,假若不适于祭祀之用,便也不准食用。
埃及关于祭司的身体清洁法规非常严厉,每日和每夜均需沐浴两次,每三日要剃一次头。在第三王朝时规定要按期完全剃光。祭司只准穿白色衣服,禁食某些食物,特别是猪肉和豆;只准饮用开水或滤过的水。
埃及的法令严禁人工流产和弃婴,不准经期性交,在《死者书》中,认为手淫是一种可耻的罪行。
值得一提的是埃及人的婴儿卫生。新生儿要裹以白麻布,但不缠紧。断乳以后喂牛乳,后加青菜。在五岁前不穿衣服,作种种合乎卫生的游戏(球类、铁环等);现今在埃及博物馆内还藏有自古墓出土的大量玩具。年长的儿童有多种运动。有极高的美容术,从古墓发掘中得知头发和指甲不仅使用香料而且还使用染料,脸上还涂胭脂等等。
二、干尸的技术获得很大发展
古埃及人相信死后活在另一世界,因而崇拜死者,所以竭力想法保存尸体。因此干尸的技术获得很大发展。
有一种受人尊重的人专门制作干尸(干尸技师)。尸体的切开由开尸人执行,他用石刀将尸体自左肋腹切开后即行逃去,在场的人则拾起石子作击打他的象征性动作。据希罗多德说,自鼻内将脑勾出,用药洗脑売。内脏有时扔弃在尼罗河内,有时用珍贵的雪花石膏做的瓶子(盖罐)盛起,随葬在墓内。
从第二十一王朝起,内脏则用麻布包襄,仍放在体内。心脏与大血管剥离极少见。尸体用浸过沥青类物质的麻布缠襄,如此可以保存得很好。
三、在古埃及,有一个组织完善的医学阶层
古埃及的医生行医受特殊法规的约束。医生在社会上和国家中的地位曾经明白规定,固然由于时代和地点的不同,他们的头衔和职责也不同,但也正可表示出这是经过很长和很慢的进展。
在古代所有各民族中,埃及以出名医闻名。荷马在《奥德赛》(第四卷第231行)中称赞埃及医学是最好的医学。希罗多德说:“医学技术分为各种专门,每个医生仅专治一种病。各地均有大批医生,有的治眼,有的治头,有的治牙,有的治肠,有的专治内科病”。赛丘勒斯说:“在远征或国内旅行时,所有病人皆可免费得到照顾。因为医生受社会的支持,并且按照古代很多名医所制定的医治法行医。倘若医生按照圣书条文医治而病人死亡时,任凭如何控诉仍可无罪;反之,若违背书中条文,则可处死。这是因为制定法律的人认为圣书条文为第一流专家所制定,是经过多年观察的治法,最合乎标准,没有人能超出这种范围”。
由此可知,在古代埃及医生构成了一种特殊阶层。他们常得到属于祭司一类的头衔,但这不能证明他们真是祭司。我们推想这类头衔来自古代,医生曾经享有显贵阶层拥有的尊荣与特权。
赛伊斯和希利俄波利斯的医学校附设于大庙内,但一切都是独立管理。赛伊斯学校的首长称为“太医”,同时又是赛伊斯特有的女神尼滋的祭司长,这一点可上湖到第三王朝(约公元前4000年)。在希利俄波利斯的奥西里斯学校,附设一疗养院,其中的医师长称为“大先知”。
在埃及最古医生的墓中有一个称为“最大先知”的医生的墓。在后于他几世纪所著的埃柏斯纸草文中记载他著有眼病药方。在墓碑(石柱)上记有得到祭司称号的医生的其他职务。在大金字塔的建筑家中有一官员的墓碑的官衔是“托特神庙卫生秘术监督”,另有一人称为“托特神庙薰香大殿监督”。在第四和第五王朝时也有“医师长”、?“宫廷顾问医师”等称号。又在第十一及第十二王朝时(约公元前2500年)有“圣庙大医”的称号,此名称也见于二千年后的二十六王朝。当时对于制药也同样有人监管,称为“配药司监督”。眼科医生时常提到,约公元前3500年,有一医学专家伊皮,他的称号是“宫廷治眼顾问”。
文章来源:《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网址: http://www.zgydyxzzzz.cn/zonghexinwen/2020/1112/44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