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与历史上的四次灭佛运动
佛教大约在西汉哀帝元寿元年(公元前2年)前后传入我国,经魏晋南北朝的发展,逐步广泛普及,至隋唐处于鼎盛时期,形成天台宗、三论宗、律宗、净土宗、法相宗、华严宗、禅宗、密宗等佛教派别。两宋以来,佛教各宗相互融合,又与儒、道两教相互吸收,日益世俗化,在社会生活中有着广泛的影响。我国佛教发展过程中,曾发生四次灭佛运动,分别是北魏太武帝灭佛、北周武帝灭佛、唐武宗灭佛、后周世宗灭佛,简称“三武一宗灭佛运动”。这四次灭佛的情况各不相同,帝王动机和主要原因也各不相同,有政治原因,有思想文化等意识形态冲突方面的原因,有僧尼本身存在问题的原因,但最为重要的原因则是财政经济方面的原因。
从思想文化方面看,儒、道同为中国本土文化,二者之间有共同的文化基础和民族土壤。而佛教则不同,它是印度宗教文化的移植,属一种异质文化。佛教通过魏晋南北朝和隋唐时的广泛传播与发展,给儒、道形成了无形的压力。儒、道若要抬高自身的地位,必须首先以压倒佛教、打击佛教势力为前提。魏晋及以后的统治者都以儒学为治国之本。儒学是处世治国之学,佛教是出世离俗之教。儒家重视人生的现实,要求从个人本身开始,做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而佛教则认为人生是痛苦,社会是苦海,要求人们出家,脱离现实,以达成佛的目的。由于儒家礼教向来是统治阶级维持政权的基本工具,帝王治国的礼法刑政依据儒家,朝廷官吏也多半属儒家中人,正是由于这些强大力量的支持,才使得儒家反佛的力量十分庞大。在四次灭佛运动中,我们都可以看到皇帝宗教信仰方面的原因。第一次灭佛运动的决策者魏太武帝原来信奉佛教,但后来改信道教。北周武帝则提出以儒为先,道教为次,佛教为后,把佛教放在最末位,表明其对佛教的不重视。唐武宗本来就崇信道教,对佛教没有大多的好感。至于后周世宗柴荣则是生性就不喜欢佛教。
从政治方面来看,北魏时期汉人将鲜卑族视为“胡”或“戎”,魏太武帝要一统天下,成为统治以汉族为主体的整个中国的皇帝,则必须推崇儒学和道教来标榜自己,在安邦治国思想上以儒学为根据,并启用儒士。北周武帝的灭佛与魏太武帝的灭佛有相似之处,为了表明对汉文化的认同,周武帝不但崇儒,而且偏袒道教。唐朝时也是将儒学当作经世治国之道,以儒家思想治国。由于寺院经济的过度发展,寺院经济地位的提升,必然诱发寺院和僧尼在政治和权力上的追求,参与到权力的追逐之中,作为皇权总代表的皇帝出于政权稳固的考虑,自然要对一些过度膨胀的寺院和僧尼进行打击。
历史上的四次灭佛运动,最为重要的还是财政经济方面的原因,僧俗之间经济利益矛盾则是其最直接的原因。一是寺院占有大量的土地,积累大量的社会财富,严重影响和干扰朝廷土地政策的实施。二是严重影响朝廷的财政收入。在佛教发展初期,朝廷对佛教寺院采用扶持政策,寺院享受免除赋税及差役的优惠政策。由此,社会上大量人员投身佛门成为僧尼,同时佛教寺院存有大量的荫户。僧尼不但“寸绢不输官府,升米不进公仓”,而且享有免役调租税的特权。特别在朝廷对外扩张时期,增加财政收入和扩充兵源是当时必须解决的主要问题,由此掌控有大量土地和人口、占有大量社会财富的寺院必然与朝廷产生尖锐的矛盾。
寺院不仅僧尼享有免除赋税徭役的特权,其依附人口也不需要向朝廷交纳税赋,寺院成为当时的一个特权阶层。当僧尼人数少,依附人口不多,僧尼劝人为善,服从统治时,矛盾并不突出;但当僧尼人数和依附人口众多,严重影响朝廷赋税和徭役的征调,僧尼在民间不是起劝化作用,反而是煽动人民反抗甚至参与社会暴动时,朝廷与寺院矛盾就突出起来。朝廷灭佛实际上是封建世俗大地主的皇帝与寺院地主之间矛盾激化的反映和结果。
据记载,北魏时期不少原属国家的编户民众,为逃避沉重的赋役负担投入佛门,同时社会政治动乱的加剧也使普通百姓寻求相对安全的佛教寺院的庇护,成为其依附人口,当时北魏全境佛寺竟达3万之多,僧尼数达200万之众,占当时全国总人口数的6%。这自然促使北魏朝廷采取灭佛措施,打击佛教寺院,迫使僧尼还俗,以增加财政收入和增加兵源,充实国力。
北周武帝灭北齐后立即推行灭佛政策,强迫300万僧尼还俗,并重新对其进行编户,增加了全国承担赋税和徭役的人丁数,解决了当时北周武帝急需兵源和财力的需要。不仅如此,北周武帝通过灭佛还确立了佛门尊重皇权的政治原则,确立了中国皇朝政教分离的传统。唐武宗灭佛,佛教寺院财产被剥夺,僧尼还俗,寺庙土地与财富收归政府所有,客观上减轻了人民供养僧尼的经济负担,有利于朝廷财政收入的增长。
文章来源:《中国运动医学杂志》 网址: http://www.zgydyxzzzz.cn/qikandaodu/2020/1214/46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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